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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和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和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南科发字[2007]51号)


各县区科技局、各开发区经发局(科技局):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创新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发[2007]10号)精神和《南宁市推进自主创新工作总体方案》(市创新办发[2007]22号)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企业自主创新,今年我市实施了工业科技创新“三个一百”工程。现将开展南宁市“创新年”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和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与市政府签订的《2007年南宁市科技进步与创新计划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目标任务,认真开展项目工作,加大投入,大力扶持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积极培育科技型企业;
  二、各单位根据《南宁市创新产品认定办法》、《南宁市创新技术认定办法》和《南宁市科技型企业认定办法》(见附件)的要求,开展调研和宣传工作,选择好一批企业、技术和产品,鼓励、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南宁市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和科技型企业,指导和协助企业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三、各单位负责将本辖区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和科技型企业的申报材料收集、归类、整理,填写好《申报汇总表》,在2007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南宁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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