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港口局按照审查单位条件,并结合上海港口建设实际,确定相应数量的审查单位。
第八条 (初步设计审查咨询主要内容)
(一)对于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主要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强制性标准、主体结构安全稳定性等内容及工程概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进行复核审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主要审查咨询内容如下:
1、核查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与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核准文件的符合性。
2、核查初步设计执行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流程、设备参数与配置数量的合理性。
4、核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合理性、安全稳定性。
5、核查消防、环境保护、节能、劳动安全等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利益的工程措施执行相关部门评价意见情况。
6、核查工程概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的合理性。
7、对初步设计方案和概算编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对于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全面的技术(包括概算)审查,并提出设计方案的优化措施。主要审查咨询内容如下:
1、核查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与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符合性。
2、核查初步设计执行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流程、设备参数与配置数量的合理性。
4、核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安全稳定性及耐久性。
5、核查生产、生活建筑物等配套工程的完整性、合理性。
6、核查消防、环境保护、节能、劳动安全等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利益的工程措施执行相关部门评价意见情况。
7、核查工程施工条件、方法和进度的合理性,确定工程工期。
8、核查工程概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工程概算内容和取费参数的合理性。
9、对初步设计方案提出优化措施,对工程概算提出调整意见。
第九条 (施工图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
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关于结构安全、稳定、耐久性的内容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内容如下: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与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在建设规模、平面布置等的符合性。
(二)与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的符合性。
(三)工程主体结构和地基基础的安全、稳定和耐久性。
(四)指导性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