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专业基本条件》和《广西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专业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
(桂教职成〔2011〕50号)
各市教育局,区直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引导中等职业学校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办出专业特色,创建专业品牌,增强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能力,现将《广西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专业基本条件》和《广西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向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反馈。
附件:1.广西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专业基本条件
2.广西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专业基本条件
(2011年修订)
一、专业设置与规模
(一)专业设置。专业定位准确,连续招生4年以上。
(二)专业发展。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紧跟产业发展和就业市场需求变化,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改造和拓宽服务面向,形成以本专业为核心的具有3个专业以上的专业群。
(三)专业规模。近3年该专业招生人数稳定增长,年招生(全日制):城市学校150人以上,农村学校120人以上;专业在校生(全日制):城市学校450人以上,农村学校360人以上;本专业在校生占全校在校生总数15%以上;学制内(3年)学生巩固率90%以上。
(四)职业培训。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技术和创业培训,近3年城市学校年均培训500人次以上,农村学校400人次以上。
二、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一)专业带头人。具有2名以上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专业课专任教师作为专业带头人。
(二)师资结构。具有7名以上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技术职务的专业课专任教师;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城市学校95%以上,农村学校85%以上;聘请行业、企业技术骨干、社会能工巧匠任兼职教师;专业生师比少于20:1。
(三)“双师型”教师。“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比例:城市学校70%以上,农村学校60%以上;专业课教师到企业研修和实习人数占专业课教师比例50%以上。
(四)师资培养。制定有中长期学习培养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师资培养制度健全,培养经费有保障;专业教师平均每两年到相关企业或单位挂职锻炼2个月以上。
(五)教学研究。该专业教研部门教研活动深入开展,专任教师承担有自治区级(省部级)以上教学改革课题项目并获三等奖项以上,主编或参编正式出版专业教材、参与自治区级(省部级)以上组织的教研课题项目研究、撰写教科研论文并在省部级以上职业教育刊物公开发表,上述教师占该专业专任教师比例30%以上。
三、实训基地建设与实训教学
(一)环境与制度建设。实训基地布局合理,具有与专业对应的企业文化氛围;实训管理制度健全,执行规范。
(二)实训设备设施。实训基地建筑面积满足教学需要,布局合理,安全规范;已发布行业标准的专业(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与数码产品维修、数控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等),设备配置达到行业标准示范条件要求;未发布行业标准的但我区已发布专业设置标准的28个专业,设备配置达到标准中“示范”条件的要求;未发布行业标准和自治区未印发标准的专业,达到教育部职成司发布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中对实训设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