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决定
(2008年6月2日 阿坝州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在汶川境内发生的8.0级特大地震,导致全州交通、通讯中断,工业、基础设施损毁殆尽,房屋垮塌,人员伤亡惨重。成千上万的人们在瞬间被夺去生命,成千上万个家庭在瞬间痛失亲人,成千上万的群众在瞬间无家可归。特别是身处重灾区的汶川、理县、茂县、松潘、小金和黑水六县,更是经历了一场血与泪、生与死的考验。这次特大地震灾害,其破坏之严重、人员伤亡之多、救灾难度之大,都是历史罕见的。全州13县均不同程度受灾,重灾人口达46万多人。截至5月31日,全州因地震死亡20000余人,失踪8500余人,受伤44000余人,从废墟中解救人员39000余人。
特大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号召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紧急动员,一切为了灾区,全力支援灾区,紧急调集部队、医护人员和救援人员赶赴灾区抢险救灾,及时调拨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援灾区。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省长蒋巨峰等省领导不顾安危,不辞辛劳,深入到汶川、茂县等重灾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看望慰问受灾群众,带来了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极大地鼓舞了斗志、稳定了人心、凝聚了力量。
面对巨大的灾难,英雄的阿坝州各族人民没有屈服,没有退缩,挺起脊梁,挺起腰杆,积极投身到抗震救灾第一线,抢救生命,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当前,抗震救灾已经成为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州的抗震救灾工作,决定如下:
一、开展抗灾和生产自救,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积极组织灾区群众自力更生,奋力自救,抓好农作物抢收、抢种工作,加强田间管理。制定优惠税费政策,创造条件,鼓励商户开门营业,解决商品供应问题,加强市场监管,稳定灾区物价。号召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参加抗震救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广辟销售渠道,千方百计帮助农民销售农副产品,尽力减少受灾群众的损失,保护我州农业生产力。
发动群众,整合力量,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受灾群众的过渡安置房,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每户受灾群众有一处能越冬的过渡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