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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编制中西部地区农村闲置校舍改建项目建设规划(2011-2013年)等规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编制中西部地区农村闲置校舍改建项目建设规划(2011-2013年)等规划的通知
(桂教基教〔2011〕99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从规划先行,打好基础,做好重大项目储备工作目的出发,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拟加大投入,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01〕405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中西部地区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实施方案的通知》(财教〔2011〕40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中西部地区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实施方案的通知》(财教〔2011〕407号)等文件要求,经商自治区财政厅同意,现就编报我区编报中西部地区农村闲置校舍改建项目建设规划(2011-2013年)等规划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以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多种形式扩大资源供给,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的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各地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城镇化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城乡人口流动和未来适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等因素,立足长远,科学测算未来一段时期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结合方便就近的原则做好农村幼儿园建设布点布局和总体规划,合理确定改建幼儿园数量、规模和区域布局;按照“集约资源、节约成本”的原则,选择可供利用的闲置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进行改建。
  2.保证质量,安全适用。改建项目必须坚持质量标准,达到抗震防灾要求以及当地制定的基本办园标准,具备卫生保健、保育教育等基本功能,确保改建一所,合格一所。同时,要厉行节约,不得建设超标准、高收费幼儿园。
  3.明确责任,地方为主。中西部改建农村幼儿园工作由省统一组织,市县承担主体责任,以县为单位认真做好规划、资金筹措和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中央财政给予一定比例补助。
  (二)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的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各地要结合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规划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根据适龄人口规模和入园需求,合理确定区域布局规划和增设数量,方便幼儿就近入园。
  2.因地制宜,安全适用。农村小学或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时,要因地制宜,围绕满足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防灾等基本需要,进行必要改造,购置必需保教设备和生活设施,勤俭办园。
  3.明确责任,地方为主。中西部地区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工作由省级统筹规划,市县承担主体责任,以县为主组织实施。中央财政给予一定专项补助。
  4.相对独立,规范管理。农村小学或教学点附属幼儿园的园舍、人员、财务、管理相对独立。遵循幼儿教育规律,防止“小学化”倾向。
  (三)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的基本原则。
  1.地方为主。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的主要责任在地方政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标准以及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
  2.激励引导。发挥奖补资金作用,引导各级地方政府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健康发展,激励幼儿园举办方采取措施提高质量。
  3.中央奖补。地方政府在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方面有举措、有投入的,中央给予奖补。
  三、规划目标和建设任务
  (一)规划目标。
  1.从2011年开始,用3年时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在做好规划、促进农村幼儿园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在确需设立幼儿园的地区,选择部分可用的农村闲置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按照地方制定的幼儿园建设标准改建成幼儿园,保证园舍的安全,配备必要的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2.从2011年起,用3年时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依托当地布局调整规划中保留的农村小学或教学点现有富余校舍资源,增设附属幼儿园。主要对拟增设附属幼儿园的农村小学或教学点富余校舍进行功能改造,配备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满足基本办园需要。
  (二)规划期和规划性质。
  规划期拟为2011-2015年。规划性质为需求规划,规划内项目全部为备选项目,中央专项支持方案将根据年度投资安排情况和项目审核情况确定。规划项目采取分年安排、滚动实施的方式。
  (三)规划实施范围和建设任务。
  规划范围:以县(含农业人口超过半数的市辖区)为单位进行规划。
  (四)规划实施范围和建设任务
  规划范围:各市以县(含农业人口超过半数的市辖区)为单位进行规划。
  --建设层次上,重点支持乡、村两级幼儿园建设。主要支持乡镇建设中心幼儿园,发挥辐射指导作用;支持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建设幼儿园;支持人口较少的村联建幼儿园。
  --建设方式上,以支持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和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为主,同时兼顾新建幼儿园。
  --建设内容上,主要支持幼儿园活动、生活、户外活动场地等设施土建,以及必备玩教具、室外活动器材和卫生保健、床具、主要厨具等必备生活设备购置(设备购置由各省制定采购目录,统一组织招标采购)。
  四、项目学校遴选原则
  (一)改建幼儿园的条件。
  主要在学前教育资源短缺、有可供利用的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或其他富余公共资源、符合当地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的地区实施。优先考虑学前教育空白点,并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适当倾斜。申报改建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有建园需求,服务范围内必须有一定规模的适龄儿童,至少应有小、中、大3个年龄班生源;
  2. 符合当地学前教育的布局规划,有可供利用的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或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不得使用D级危房;
  3. 交通便利,无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
  4. 已纳入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实施的“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试点工程”的幼儿园不得申报,避免重复。
  (二)附设幼儿园的条件。
  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具备以下条件的农村小学或教学点:
  1. 当地受人口、交通、经济等因素影响,不具备独立或联合举办幼儿园条件,尚无幼儿园;
  2. 符合当地学前教育布局规划,有建园需求;
  3. 是当地布局调整规划中保留的公办小学或教学点;
  4. 学校有闲置校舍和活动场地,不挤占义务教育资源;
  5. 优先支持服务半径内适龄幼儿较多,闲置校舍能满足小、中、大3个年龄段基本办园条件,班额不少于20人的学校。
  (三)纳入建设规划的年度项目,在校园规划、建设用地、师资队伍、运行保障等诸方面应均具备条件。如有选址搬迁等复杂情况和不定因素,在相关问题未解决之前,不得列入年度规划。
  (四)各市申报项目请按优先程度依次排列。自治区教育厅将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对各市申报项目及数量进一步审核遴选后上报国家,由国家教育部、财政部部更进一步审核遴选。
  五、规划资金安排、补助标准
  (一)资金安排。
  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和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由中央、自治区和地方共同投入和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专项资金、省级专项资金、市县政府筹措资金和其它投资等多渠道投入组成。
  国家和自治区将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适龄幼儿规模、幼教资源状况、规划科学性、地方积极性和工作努力程度,以及有关政策等综合平衡,分年确定各市的资金支持额度。
  (二)中央补助。
  1.中央财政按照拟改建闲置校舍面积、新增入园幼儿数和每平方米500元的测算标准,分地区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改建项目所需资金,西部地区,中央财政补助80%。
  2.中央财政按照每班5万元的标准对拟增设的附属幼儿园予以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保教设施、玩教具以及卫生消毒生活设施设备等。不足部分由地方负责安排。
  六、工作安排
  建设规划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是推进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有序建设的根本,也是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对教育基本建设投入的重要依据。各市特别是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相应的规划编制小组,认真制定本地的中西部地区农村闲置校舍改建项目建设规划(2011-2013年)等规划,并按时上报。
  考虑到中央对学前教育规划编制时间要求紧急,为尽快编制我区学前教育有关建设规划,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先按中央文件(中央有关文件已存入电子信箱gxjcjyxq@163.com,请自行登录下载打印,密码:gx123456。)相关规定编制。我区贯彻中央文件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下发。
  教育部、财政部要求各省(区、市)于2011年9月底上报有关学前教育建设规划。因此,各县(市、区)务必于2011年9月23日前将本地规划方案文本材料及相关表格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同时报所属市教育局。各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局负责对所辖县(市、区)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形成市一级规划方案文本材料及表格数据,于2011年9月25日前务必将本市及所辖县(市、区)的规划文本材料及表格数据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自治区财政厅教科文处。规划文字部分请按A4纸格式打印(见附件1),项目方案请A3纸格式、EXCEL制作(请按照附件3、4、5、6格式要求填列上报)。电子版文件分别发至gxjcjy@163.com。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教育厅,王卓,0771-5815455。

  附件:1. 中西部地区农村闲置校舍改建项目建设规划(2011-2013年)文本格式
  2.中西部地区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项目建设规划(2011-2013年)文本格式
  3.中西部地区农村闲置校舍改建项目申报表
  4.中西部地区农村小学、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申报表
  5.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基本情况表
  6.中央财政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
中西部地区农村闲置校舍改建项目建设规划

  (文本格式,市、县均以此为参照)

  一、现状分析
  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适龄幼儿规模等,分析本地农村闲置校舍的现状及可供利用情况。
  二、建设目标及任务
  (一)建设目标。提出本地区建设总体目标,分析项目建设受益幼儿园、幼儿数量等预期效益。
  (二)建设任务。围绕发展目标提出主要建设任务,拟申请改建幼儿园数量、建设规模和拟购置设备数量等。
  三、资金筹措和进度安排
  (一)资金筹措。中央专项资金申请及地方资金落实情况。规划投资总体需求和分年度投资需求。
  (二)进度安排。规划需列出从2011-2013年每年建设计划和项目安排。
  四、保障措施
  提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的措施,并制定规划执行、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评估验收等相关制度。
  五、项目方案
  请按附件3填写。

  附件2
中西部地区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项目建设规划
(2011-2013年)

  (文本格式,市、县均以此为参照)

  一、现状分析
  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适龄幼儿规模等,分析本地农村闲置校舍的现状及可供利用情况。
  二、建设目标及任务
  (一)建设目标。提出本地区建设总体目标,分析项目建设受益幼儿园、幼儿数量等预期效益。
  (二)建设任务。围绕发展目标提出主要建设任务,拟申请改建幼儿园数量、建设规模和拟购置设备数量等。
  三、资金筹措和进度安排
  (一)资金筹措。中央专项资金申请及地方资金落实情况。规划投资总体需求和分年度投资需求。
  (二)进度安排。规划需列出从2011-2013年每年建设计划和项目安排。
  四、保障措施
  提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的措施,并制定规划执行、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评估验收等相关制度。
  五、项目方案
  请按附件4填写。

  附件3
  中西部地区农村闲置校舍改建项目申报表

  市(县、区)名称(教育部门、财政部门盖章):
序号项目县及闲置学校名称拟改建幼儿园名称校舍闲置时间申请资金年度校舍闲置面积(平方米)拟服务村组数(个)服务范围内幼儿数改建项目资金计划(万元)改建内容     改建后幼儿园基本情况项目起止时间
幼儿园面积(平方米)计划设立幼儿园班数(个)计划容纳幼儿人数(人)
0-3岁幼儿数(人)3-6岁幼儿数(人)小计申请中央补助省级安排市级安排县级安排改建面积数(平方米)加固改造投入(万元)设备购置价值(万元)
合 计                   
ⅹⅹ市小计                   
(一)ⅹⅹ县                   
1ⅹⅹ学校ⅹⅹ幼儿园                  
2ⅹⅹ学校ⅹⅹ幼儿园                  
                    
(二)ⅹⅹ县                   
1ⅹⅹ学校ⅹⅹ幼儿园                  
2ⅹⅹ学校ⅹⅹ幼儿园                  
                    
ⅹⅹ市小计                   
(一)ⅹⅹ县                   
1ⅹⅹ学校ⅹⅹ幼儿园                  
                    
(二)ⅹⅹ县                   
1ⅹⅹ学校ⅹⅹ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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