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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浙江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第三期培训的通知


  附件1:
浙江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
第三期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做好浙江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第三期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人才强省”战略,计划用五年时间,培养、造就一批符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熟悉国际惯例、具有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领军人才,促进提高我省会计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在宣传贯彻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研究会计实务、强化会计职能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提升会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组织实施

  省财政厅负责研究决定全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和管理的重大事项,落实培训单位,商定培训教材和培训师资,对学员进行跟踪管理;组织开展全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申报、评价、确认、考核、推介等工作;建立全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信息库,对全省会计领军人才实施动态管理;指导协调全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分管财会工作的负责人、财会部门负责人以及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务会计骨干。

  四、培训对象的选拔

  按照“本人自愿、单位推荐、公开选拔”的原则,建立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选拔机制,由本人自愿申报、单位推荐,各级财政部门资格审查,省财政部门组织公开择优选拔。

  五、培训组织

  (一)培训周期

  浙江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第三期培训班招收50名学员,培训周期为5年(2011-2015年),分3个阶段实施。第1-2年为知识拓展阶段;第3-4年为能力提升阶段;第5年为使用提高阶段。

  (二)培训内容

  根据三个阶段培训考核的目标,设置培训内容。

  1.知识拓展阶段。该阶段以课堂教学与学员自学相结合,着重培养学员的专业素养,努力提高学员的理论水平、管理意识以及分析判断、沟通协调、团队精神等方面素质,提升学员的道德修养、职业使命感及社会责任感,为学员实现从执行者向管理者、领导者、决策者的转变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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