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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现将《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一月七日

  吐鲁番地区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地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促进社会公共消防安全意识的增强,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春节”和全国、自治区“两会”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我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领导机构
  (一)地区成立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各行业开展专项行动。
  组 长:巫文武      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左全义      地委委员、地区公安局局长
  西克然木·吾甫尔 地区行署副专员
  成 员:王甫志      地委宣传部
  艾尔肯·艾外都拉 地区经贸委
  袁奋强      地区公安局消防局
  高占雄      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孙文光      地区建设局
  吐尔逊·热维都力 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胡志春      地区文体局
  王广学      地区旅游局
  沙 坤      地区广播电视局
  地区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公安局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袁奋强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地区经贸、国资、教育、民政、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文物、交通、广电等行业主管部门指派联络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地区专项行动的信息上传下达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各县(市)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公安、消防、安监、经贸、建设、工商、文体、旅游、广电、宣传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制定方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
  (三)地区经贸、国资、教育、民政、建设、文体、卫生、工商、旅游、文物、交通、广电等行业主管部门应成立本行业、本部门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督促所属单位和下级机构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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