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
(汴政办[2011]78号)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豫直改办〔2011〕60号)要求,为及时了解掌握我市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不断推进试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特建立试点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本部门、本单位制定的支持试点县发展的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帮助试点县协调解决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和建议。
二、报告时间
实行月报制,每月25日报一次。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三、有关要求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较长时间的实践,逐步深入推进。信息报告是市委、市政府了解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重要方式,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做好这项工作。信息报告要及时准确,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反映问题要具体翔实,意见建议要有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