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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七)强化种子质量检验体系建设。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查力度,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加强省级检测中心检测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品种真实性分子检测和转基因检测。在现有的4个市(州、地)检测分中心的基础上,加快完成其余5个市(州、地)级检测分中心的建设。在粮食生产大县、种子生产大县建设县级种子质量检测中心。逐步建设县级种子质量标准检验室,使全省各个县(市、区)都具备种子“四项”质量指标的检测能力,形成较为完善的省、市、县三级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增强种子质量监督管理能力。建立完善全省种业信息管理网络系统。
  (八)完善种子储备制度。在现有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基础上,建立省、市(州、地)两级种子储备制度,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合理安排储备计划,确保灾后恢复生产用种需要。完善种子收储政策,鼓励和引导相关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加大对种子收储的信贷支持,省、市(州、地)级财政分别对种子储备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四、政策保障措施
  (九)加强种业发展组织领导。由省农委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财政、国土资源、商务等有关部门建立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指导种业发展和解决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细化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共同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各地要加强对农作物种业工作的领导,因地制宜地制定扶持本区域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方案,为我省农作物种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十)加快健全种子管理体系建设。健全种子管理机构,强化各级农业部门的种子管理职能,加强种子质量检验、新品种试验和信息服务网络三大技术体系建设。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在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增设种子管理岗位,重点加强县级种子管理机构的建设,落实编制和人员,明确种子管理机构公益性和行政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要将属于公共服务范围的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各级农业部门及其种子管理机构有效履行职责。
  (十一)加大种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农作物种业发展,加大对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投入,调整、优化种业资源配置方式,逐步建立以财政资金补助为导向,“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投资为主体,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在积极争取国家农作物种业基础设施投入的同时,省财政在现有投入基础上每年再投入1000万元,用于加强育种创新,农作物种质资源创新、收集、整理、保存,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检测,农作物种子生产、繁育和农作物种子信息网络体系建设等。各地要比照省的做法,每年安排适当资金,积极支持农作物种业发展。要把仓储、加工机械等设备纳入农机具补贴范围给予适当补贴,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自身投入不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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