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贸促会。
1.国际贸易纠纷调解仲裁:根据双方当事人意愿积极调解国际贸易纠纷,力争促成纠纷双方尽快达成和解协议,并督促、协助双方履行和解协议;对纠纷事项复杂、情况特殊的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视情延长期限,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暂时无法结案的及时反馈企业;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征询企业意愿是否申请仲裁,对同意仲裁的,当日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进行仲裁。
2.法律咨询服务:对企业的国际贸易有关法律咨询,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情况复杂不能当场答复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3.代办专利商标代理、海损理算、涉外法律顾问:自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之日起,当日商中国贸促会有关部门办理。
4.原产地证明书(含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对外贸易单证:收到符合条件的资料后,当日办理完成。
5.国际贸易商事证明:自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之日起,快件当日、普件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6.ATA单证册:自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之日起,快件3个工作日、普件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7.领事认证:自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之日起,当日审核并完成有关代办后续;业务完成具体时间根据我国使领馆及对方国家使领事有关规定进行。收到领事认证办结件后当日通知企业。
(五)省国税局。
1.生产企业退(免)税: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税务机关按政策规定在企业免抵税申报当月月底前完成退税审核、审批及退库手续,免抵调库的根据税收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办理。
2.外贸企业退(免)税:申报出口退税后,税务机关按政策规定在企业申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退税审核、审批及退库手续。
(六)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报检单位备案:对申请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的企业,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完成审核并发放报检单位备案登记号,并在5个工作日内颁发备案登记证明书。
2.报检受理:对程序合法、单证齐全的进出境货物及包装物、运输工具等报检申请,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
3.检验检疫: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报检的进出境货物、包装物和运输工具等实施查验、抽/采样、检疫处理或实验室检验。
4.签证、放行:完成检验检疫工作后,企业仅需出具通关所需证明的,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签发;需要出具入境检验检疫证书的,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签发;需要出具出境检验检疫证书的,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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