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汴政办文[2005]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是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实施住房保障的基础工作,根据国家建设部、
民政部《关于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的通知》(建住房函〔2005〕218号)及豫建住房〔2005〕38号文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建立保障对象档案等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开封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开封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工作顺利完成,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贺全营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严国辉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凤生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李均戌 市住房办主任
李宏建 开封县副县长
刘广祥 兰考县副县长
陈学志 杞县副县长
王和东 通许县副县长
耿保华 尉氏县副县长
张建芬 金明区副区长
赵书芬 鼓楼区副区长
赵 岩 龙亭区副区长
郑敬艳 禹王台区副区长
刘 军 顺河回族区副区长
田东宇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宝珠 市国土资源局住宅科科长
范志红 市住房办副主任
赵志开 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科长
李新军 开封县民政局局长
宋玉良 开封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宋德闯 兰考县民政局局长
韩华振 兰考县房管所所长
汤宗立 杞县民政局局长
马绍信 杞县房管局局长
张继文 通许县民政局局长
娄永强 通许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书章 尉氏县民政局局长
李国武 尉氏县房管所所长
杨 岭 金明区民政局局长
冯海滨 金明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志敏 鼓楼区民政局局长
孙福海 龙亭区民政局局长
张开强 禹王台区民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