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供应、扩大消费和流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陕商发〔2011〕499号)
各设区市商务局、杨凌示范区经贸局:
2011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市场供应,扩大消费需求,繁荣城乡市场,维护流通安全,确保市场运行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7月份以来,随着生产的季节性、不均衡性和成本推动等原因,加之自然灾害影响,我省粮、油、肉、蛋等农副产品价格持续高位运行,通胀压力加大,市场运行中不确定因素增多。在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估计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实际困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生产经营一线,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分析产销形势,把握消费热点,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节日市场运行稳定。
二、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中秋、国庆居民消费特点,统筹考虑不同层次消费需求,及早动手制定落实保障“双节”市场供应的各项措施,大力繁荣节日市场。一是加大产销衔接力度,积极指导重点流通企业尤其是大型商场、超市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大适销对路商品采购,丰富商品种类,特别是要增加粮、油、肉、禽、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投放量,充分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二是检查完善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认真核实地方重要商品储备和重点联系企业相关商品的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确保“双节”市场重要商品不脱销、不断档,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适量组织储备商品投放,着力稳定市场供应与价格。三是加强与交通运输、铁路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帮助企业畅通商品运销渠道。
三、加大促销力度,积极扩大消费。各市(区)要抓住中秋、国庆旺销时机,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创新促销方式,搞活商品流通,扩大消费规模。围绕餐饮、家电、服装、汽车、旅游等消费热点,积极组织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开展购物节、旅游节、文化节、美食节等各类促消费活动。协调工商、城管等部门,为节日期间菜农和专业合作社送新鲜蔬菜进早市直销,定点屠宰加工企业和肉、菜储备企业送放心肉菜进社区,提供车辆通行停放、临时经营场地等方便,满足群众消费需求。要结合实际,联合文化、体育、旅游等部门,进一步拓展消费空间,培育新的消费热点。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利用“商务预报”平台,加大对促消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发布所在地重要商品市场供求与价格信息,引导理性绿色消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振市场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