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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陕西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陕西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商发〔2011〕511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农业银行、移动公司,各承办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精神,商务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决定整合业务资源,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载体,促进农村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融合,共同推进农村流通业的信息化,实现农村商品流通信息的互联互通。根据商务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商务部关于印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试点方案>的通知》(商建函〔2011〕492号)精神,特制订《陕西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陕西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的工作,增强农家店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搞活农村流通,继续扩大农村消费,现制定我省信息化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到2011年12月,在全省完成5000个农家店信息化改造任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信息系统搭建完成并实现在线管理、移动业务、金融服务等功能。
  (二)总体要求。以提高农村流通网络现代化程度,增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市场竞争力为目的,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推动的原则,科学规划、择优选择、落实责任、逐步推进,扎实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试点工作。
  二、信息化改造的工作内容。
  (一)部署服务终端设备。服务终端设备由商业零售终端(含收款机、扫描枪、计算机等)和金融零售终端(含POS机、转账电话、自动柜员机等金融自助设备)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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