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决定整改落实“五定”方案的通知
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决定整改落实“五定”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九月四日
201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决定整改落实“五定”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杜绝违规违纪使用资金现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事宜
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责 任 人:范永华
责任时限:2011年11月30日前
责任事项:完成楚雄、宁夏宝路通房地产开发公司等4家公司2252万元的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
处罚措施:如不能按期完成,按照《中卫市行政监察建议办法》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滞留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事宜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
责 任 人:马良俊
责任时限:2011年11月30日前
责任事项:将滞留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120万元拨付到兴仁镇西里村、永康镇双达村、东园镇柔新村、蒿川乡米粮川移民新村。
处罚措施:如不能按期完成,按照《中卫市行政监察建议办法》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滞留征地拆迁补偿金事宜
责任部门:文昌镇政府
责 任 人:王琳
责任时限:2011年11月30日前
责任事项:将滞留征地拆迁补偿金119.89万元拨付蔡桥村。
处罚措施:如不能按期完成,按照《中卫市行政监察建议办法》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四、应缴未缴收取的社会抚养费事宜
责任部门:文昌镇政府
责 任 人:王琳
责任时限:2011年11月30日前
责任事项:将收取应缴未缴社会抚养费142.66万元上缴市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