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维护稳定。相关市县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维稳工作,深入分析行政区划调整可能引发的各种不稳定因素,认真执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的突出矛盾,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顾全大局,积极支持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建立和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相关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健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果断处置,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推进。
(五)强化宣传引导。严格审核把关,按照新闻通稿统一对外宣传,确保一个出口、一个声音。密切关注舆情动向,积极协调中央和外省媒体以及国内网站客观、准确报道我省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加强对都市类媒体、网络等新兴媒体的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
撤销地级巢湖市及部分行政区划
调整组织领导体系
为加强对撤销地级巢湖市及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省、市组织领导机构。具体架构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成立省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张宝顺任第一组长,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三运任组长,省有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省直相关部门以及合肥、马鞍山、巢湖、芜湖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研究决定行政区划调整的重大事项。
第一组长:张宝顺 省委书记
组 长:王三运 省为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王明方 省政协主席
孙金龙 省委副书记、合肥市委书记
段敦厚 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
余欣荣 省委常委、副省长
徐立全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臧世凯 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
王宾宜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詹夏来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委秘书长
王秀芳 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
任海深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胡连松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黄海嵩 省政府副省长
唐承沛 省政府副省长
倪发科 省政府副省长
郑牧民 省政协副主席
沈素琍 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
周 溯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崔 伟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袁 斌 省军区副政委、政治部主任
朱永和 省武警总队总队长
成 员:梁卫国 省政府秘书长
王启敏 省政协秘书长
闵光辉 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任泽峰 省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
王 唯 省委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