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重新认定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门票价格的函
(陕价经函〔2011〕154号)
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根据我局下发的《关于重新认定部分省管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陕价经发〔2010〕69号)精神,为规范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经研究,现将重新认定的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门票价格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门票价格60元/人·次;秦岭人与自然宣教中心(秦岭人与自然博物馆)旺季60元/人·次、淡季50元/人·次。
二、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工作,门票须套印陕西省物价局价格监制章,明码标价,按规定办理收费证,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并按要求在每年7月20日和次年1月20日前将上半年、上一年度的收入、支出等情况上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