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行李寄存收费标准的函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行李寄存收费标准的函
(陕价经函〔2011〕163号)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规范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候机楼小件行李寄存收费标准的请示》(西机字〔2011〕31号)收悉。你公司为满足旅客需要,在机场候机楼开展行李寄存业务。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开展行李寄存业务收取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1、行李体积在20㎝×30㎝×40㎝(含本体积数)以下的,每件每天10元。

  2、行李体积在20㎝×30㎝×40㎝以上20㎝×30㎝×60㎝(含本体积数)以下的,每件每天15元。

  3、行李体积在20㎝×30㎝×60㎝以上20㎝×30㎝×100㎝的(含本体积数),每件每天20元。

  4、行李体积在20㎝×30㎝×100㎝以上的,每件每天3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