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1〕2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甬党〔2011〕7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宁波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 奇
副组长:王 勇
苏利冕
徐明夫
成 员:陈少春 市政府
陈仲朝 市发改委
郑世海 市住建委
劳可军 市交通委
林克宇 市经信委
张拓原 市水利局
胡谟敦 市财政局
柴利能 市国土资源局
李定邦 市规划局
孙国茂 市编办
徐畅成 市环保局
陈秀忠 市海洋渔业局
徐志军 市城管局
郑建飞 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