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渝办发〔2011〕25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人口结构改善、社会性别平等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就切实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要意义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是人口结构中的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十一五”期间,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从115.3下降到111.0,但仍高于103―107的正常值,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将会导致人口性别结构严重失衡,引发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综合施治,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性别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观念深入人心,形成较为健全完善的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母婴保健、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更趋完善,基本消除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和溺弃女婴等现象,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倡导,营造环境。加强宣传倡导,转变群众生育观念,规范群众生育行为,是综合治理工作的治本之策。要把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有关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依法查处“两非”及溺弃女婴等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等,作为宣传倡导的重要内容,为综合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人口计生、教育、文化广电等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强采访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女孩的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