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6〕14号)
市教育局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2006年3月17日
关于深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新党发〔2004〕2号)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新克党发〔2004〕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少数民族教育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双语”教学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重要意义:深入推进中小学“双语”教学改革,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实现“民汉兼通”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目标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构建和谐克拉玛依,使广大人民群众融入现代社会生活,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战略举措;是新形势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要求。对于实现民汉教育同步发展,加速推进克拉玛依教育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和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统领教育改革与发展全局,以提高少数民族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民汉兼通”的少数民族人才为目标,深化“双语”教学改革,努力开创整体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新局面。
3.基本原则:坚持民汉教育同步发展,加速推进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改革。按照“强化汉语,以提高数理化教学质量为重点,学好母语,有质量地开设外语”的原则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好少数民族中小学母语教学与汉语和外语教学的关系。
按照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教学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从小抓起”,切实加强对学前和小学阶段“双语”教学的领导,为全面推进“双语”教学奠定 基础。
二、“十一五”期间深化“双语”教学改革的重点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