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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三、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

  各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克拉玛依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单位的监管,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生产企业监管。重点完善生产企业及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日常监管和跟踪检查制度,强化动态监管,有效消除生产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药品进入市场。

  (二)规范经营企业行为。严格监督各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不按GSP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以及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要严格审查供货企业的资质和信用,以确保招标药品的质量。

  (三)强化医疗机构责任。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对药品终端消费安全的责任,努力规范药品进货管理、处方行为,不断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四)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要加强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加大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罚和曝光力度,始终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严重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药品大案要案,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大典型案件查处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药品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制度。

  (五)加强广告监管。要加大对违法药品及相关产品广告的治理力度,建立违法广告通告制度,严厉查处夸大疗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药品及相关产品广告,以及采用聚集消费者等形式非法宣传和推销药品及相关产品的行为。新闻媒体要严格把关,杜绝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不法药品及相关产品广告。

  (六)重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要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努力完善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逐步提升应对和处置药品不良事件的能力。

  (七)加强“两网”建设。各区政府要充分利用现有城市社区、农牧区医疗卫生及计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进一步推进农牧区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确保农牧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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