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
各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克拉玛依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单位的监管,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生产企业监管。重点完善生产企业及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日常监管和跟踪检查制度,强化动态监管,有效消除生产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药品进入市场。
(二)规范经营企业行为。严格监督各企业《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不按GSP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以及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要严格审查供货企业的资质和信用,以确保招标药品的质量。
(三)强化医疗机构责任。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对药品终端消费安全的责任,努力规范药品进货管理、处方行为,不断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四)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要加强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加大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罚和曝光力度,始终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严重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药品大案要案,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大典型案件查处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药品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制度。
(五)加强广告监管。要加大对违法药品及相关产品广告的治理力度,建立违法广告通告制度,严厉查处夸大疗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药品及相关产品广告,以及采用聚集消费者等形式非法宣传和推销药品及相关产品的行为。新闻媒体要严格把关,杜绝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不法药品及相关产品广告。
(六)重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要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努力完善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逐步提升应对和处置药品不良事件的能力。
(七)加强“两网”建设。各区政府要充分利用现有城市社区、农牧区医疗卫生及计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进一步推进农牧区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确保农牧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