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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

  组 长:宋友立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杜 勇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王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王建江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习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

  贾庆昌 市财政局局长

  胡 克 市科技局局长

  郭宝凤 市档案局局长

  李 利 市国家保密局局长

  王咏剑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

  黄 毅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咏剑兼任,副主任由毛忆慈、曾志祥担任,成员从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等部门抽调组成。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自治区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电子政务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鉴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市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将从相关部门抽调部分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协助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集中精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完成

  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加大工作力度,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经费保障。此外,要集中对相关信息进行梳理,集中精力进行审查,按照统一格式进行编制。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工作要在2008年1月底以前完成,报市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确保有关准备工作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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