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克拉玛依市拆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拆迁管理工作,规范拆迁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克拉玛依市拆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晓伟 副市长
副组长:陈 路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乃华 市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刘波涛 市建设局局长
刘三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段凌云 市财政局副局长
康建军 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卫东 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邵献军 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李显坤 市民政局局长
冯福生 市监察局副局长
宋彩虹 市环保局副局长
黄 毅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艾力江·胡达拜提 市工商局副局长
唐卫东 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徐乃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曾焕斌、涂玉桂、叶列平、唐卫东等同志担(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