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强化免疫活动具体方案,在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具体活动的计划、安排、实施、检查和督导,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根据本市实际合理设置接种点。
(四)层层落实,措施到位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要做好疫苗的运输分发、表格的印制分发、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现场督导及评估等工作,并做好强化免疫活动所须的物质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抽调足够的医务人员参与强化免疫活动。采取分片包干的要求,对不能完成上级下达的接种率要求的,谁的辖区谁负责,严格按照计划免疫责任状追究责任。每个行政村(居委会)、农贸集市、车站、机场等都有一个强化免疫活动服苗组负责,每组至少有3人。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督导方案,组织督导队伍,开展督导工作。
在服苗期间自始至终进行督导并于服苗结束后进行接种率快速评估。督导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在第一轮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指导第二轮活动的开展。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此次强化免疫活动使用疫苗的分发,技术指导,数据录入、资料的总结分析工作。
卫生局和教育局负责组织和协调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督导评估工作。
四、宣传动员
通过电视、广播、标语、和宣传单等宣传媒介,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动员活动,提高全社会参与消灭脊灰应急免疫活动的积极和主动性;要充分发挥教育部门的作用,组织并利用学校教师、学生参与应急免疫宣传工作,传递应急免疫信息,通过教师、学生向当地宣传本次应急免疫活动的意义、时间和对象。
五、技术措施
(一)加强培训,确保质量
为保证本次强化免疫质量,必须严格执行《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培训所有参与服苗与督导活动的各级各类人员,使其明白活动的意义、要求、职责、任务等。培训内容包括:活动的组织安排、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任务、程序、规范及责任区域;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认真执行服苗技术规范,切实关注脊髓灰质炎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等,真正做到带冰接种,看服入肚,服苗前后半小时内不能吃热食物、不能喂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