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1〕6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
关于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发改农经〔2010〕2978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全省水库移民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库区和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王国生 省长
副组长:田承忠 副省长
成员:王永高 省委副秘书长、 省信访局局长
骆新华 省政府副秘书长
文成国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许克振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安丽 省教育厅厅长
赵飞 省公安厅副厅长
陈绪国 省监察厅厅长
谢松保 省民政厅厅长
王文童 省财政厅厅长
邵汉生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杜云生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李兵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李德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