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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的紧急通知

  (二)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脊灰应急强化免疫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仅依靠单一部门不可能高质量完成,必须形成合力。宣传、卫生、教育、财政、民政、人口计生、工商、公安、民族宗教、妇联等应急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抽调人员认真做好摸底调查、宣传动员、接种现场人员组织等工作。特别是公安部门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的摸底调查和强化免疫工作,确保应急强化免疫活动的质量。
  农一师负责本系统相应区域的脊灰强化免疫活动;铁路、民航系统负责本系统相应区域脊灰强化免疫活动,所需疫苗和报表就近到县(市)疾病控制中心领取,确保两轮应急强化免疫活动顺利实施。
  (三)加强舆论引导,为应急强化免疫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县(市)要加强正确舆论引导,做好风险沟通,防止恶意炒作。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脊灰预防知识和脊灰疫苗接种等相关信息。宣传工作要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贯穿强化免疫活动始终,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避免流于形式,使儿童家长及监护人掌握脊灰预防知识、接种脊灰疫苗的意义及接种点位置、接种时间等信息,努力提高广大群众服苗意识。
  (四)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应急强化免疫质量。各县(市)要严格按照地区卫生部门下发的《阿克苏地区脊灰疫情应急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阿地卫发〔2011〕318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在应急强化免疫服苗前,要认真开展应接种人群的摸底调查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偏远农牧区、矿区、国营农牧场等重点区域及流动人口和计划外生育等重点人群的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安排充足的专业人员实施接种工作,保证强化免疫不漏一人。
  各县(市)要在开展摸底调查、服苗接种和快速评估工作的同时,按期完成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社区主动搜索任务。
  (五)加强督导评估,落实行政问责制度。为确保本次强化免疫工作质量,地区将安排定点督导评估组赴各县(市)开展强化免疫活动督导。阿克苏市、库车县将作为重点县(市)进行督导。各县(市)要参照地区模式,加大对辖区重点乡(镇)、村的督导,自治区为地区每个县(市)安排了2名定点督导员,地区为每个县(市)安排了2-3名督导员。要确保每个乡(镇)、社区有县(市)级督导员、每个村有乡级督导员,并实行层层包干负责制。为确保应急强化免疫工作质量,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不落实、接种率和免疫成功率达不到要求的,地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此次摸底调查及接种结果等资料按照地区卫生局《阿克苏地区脊灰疫情应急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阿地卫发〔2011〕318号)要求,经村、乡(镇)主要负责人和县(市)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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