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甘肃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甘肃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1〕20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甘肃矿区: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甘肃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是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关心,对于保障和改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促进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考虑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差异性,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甘肃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为做好除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精神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与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相衔接,严肃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纪律,规范分配秩序,建立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指导,合理调控地区间、部门间事业单位收入水平,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

  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市州、县市区和部门工资管理职责,增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性与灵活性,建立关系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坚持统筹兼顾,着眼社会收入分配全局,充分认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