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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进行年度验证的通知

  3、企业自查总结;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
  5、申报资料应规范、完整、齐全、有效。(申报资料一律用A4纸)
  (二)资料审核:按照本条款(一)的要求进行审核,申报资料应规范、完整、齐全、有效。
  (三)现场审核:按照《细则》执行。现场审核不合格的企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书面予以说明,企业应在30天内作出整改。企业经整改后提出复验申请,复验仍不合格的企业,年检不予通过,将予以通告,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
  (四)经审核合格后,加盖年度验证合格章。
  六、其他问题
  1、违反有关规定经营医疗器械,情节严重的,不予或暂缓通过年度验证。
  2、年检中如发现两个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同在一个经营地点,进行经营活动的,应要求企业予以整改,调整经营地点。
  3、年检中如发现经营企业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应要求企业做仓库地址变更,各分局要对其变化后的情况进行审查。今后凡发生此类情况均应审查批准。
  4、年检中应按照审批的范围,对其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销售情况进行审查,如审批的经营范围一直未从事经营,则应予以取消。
  5、2002年6月以后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在此次年检中可不进行现场审核,但需要进行登记。
  6、各分局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通知辖区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7、在此次年检中同时涉及药品经营企业年检的 ,应将医疗器械年检与药品年检合并进行。
  特此通知。

  二00二年十二月四日

  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年度验证登记表

  许可证号:                企业盖章: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企业负责人

 

营业执照注 册 号

 

固定资产

   万元

上年销

售 额

        万元

上年销售

利  润

   万元

经营地址

 
 

经营面积

 

仓库地址

 
 

仓库面积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所 经 营

医疗器械产品范围

      

         企业相关管理人员情况

 

姓 名

年 龄

学 历

      岗位及职责

     
     
     

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产品监督抽查情况:

 

 

 

 

资料审查情况:

 

 

  

现场审查情况:

 

 

 

 

需要说明问题:

 

年度验证结论: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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