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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审查医疗器械注册产品说明书的通知

  (2)审查人员应严格审理、认真把关,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说明书要求企业予以纠正。
  (3)审查工作结束后,各药监分局应将本次说明书审查工作总结、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纠正措施及结果等各种情况统计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报送资料要求
  各相关生产企业将以下资料报所在地区药监分局:
  (1)所需报送资料
  -注册产品说明书(一式两份);
  -医疗器械说明书批件草稿(一式两份);
  -原产品注册证、认可表复印件;
  -注册产品照片或彩页;
  -注册产品执行的现行有效标准(如需要);
  -注册产品临床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如需要);
  -分局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
  (2)报送资料要求
  -报送资料须用A4幅面纸打印(正式印刷说明书除外)。
  -新修改后的产品说明书须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说明书批件按规定表格打印,一式两份。
  四、审查工作期限安排
  1. 要求各相关生产企业于2002年9月15日前按报送资料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各所属药监分局。
  2. 各药监分局于2002年11月15日前将本局所有审查合格的医疗器械说明书(一式两份)、医疗器械说明书批件(一式两份)报送市药监局医疗器械处。
  3. 市药监局医疗器械处于12月31日前将医疗器械注册产品说明书的审查工作结束。各药监分局负责将全部已批准的说明书及说明书批件返回企业。
  五、审查工作总结
  各药监分局将本次说明书审查工作总结、统计汇总于2002年11月30日前报市药监局医疗器械处。

  附件:医疗器械说明书批件

  二00二年七月三日

  医疗器械说明书批件

企业

名称

 

产品

名称

(通用名称)

型号

规格

 

(商品名称)

生产企业许可证(备案表)号

 

    医疗器械说明书是产品销售时的必备文件。经审查,该产品的说明书摘要内容如下:

【主要结构、性能】

       

【适用范围】

    

【禁忌症、注意事项、警示及提示性说明】

     

                                         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注意:上述内容不得擅自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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