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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农业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秋季农资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农资打假工作是农业生产安全的有效保证,是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执政为民的切实措施。各级要高度重视,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豫农质监[2011]23号)精神(见洛阳农业信息网通知通报栏),充分认识农资打假工作对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将秋季农资打假工作抓实抓好。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各县(市、区)要把秋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与正在开展的“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把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经营行为,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尤其是种子、肥料、农药违法案件,列为秋季农资打假工作的重点,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沟通,需要移交公安部门违法犯罪案件要及时移交。对公安部门发现的农资案件线索,需要农业部门配合侦办的要密切配合。同时,要利用秋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的时机,积极推进农资市场网格化管理及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将有关精神传达至每个农资经营户,争取农资经营者的理解、支持,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市局将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秋季农资市场督查的重点内容。

  (三)加强协调,统一行动。秋季农资打假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各地要确保宣传、检查、督办工作步步到位,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要从讲大局的高度,加强配合,上下联动,做到全市一盘棋,形成整体合力。

  (四)加强沟通,及时上报。各县(市、区)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有关信息,重大情况立即上报。上报信息数量将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之一。各县(市、区)务必于10月18日前将秋季农资打假工作总结报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联系人:吕军照 电话:63330995;邮箱:nyj713@163.com)。

  附件:1.洛阳市2011年秋季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

  2.洛阳市2011年秋季农资打假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

  二O一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1:
  洛阳市2011年秋季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项目

查获

数量

货值金额

相片起数

检查企业

整顿市场

受理举报案件

捣毁

制假窝点

挽回

经济损失

出动

执法人员

印发资料

查获

甲胺

磷等

5种

高毒

农药数量

立案查处

查处

结案

移送司法机关

涉案人数

逮捕人数

案值5万元以上案件

总数

货值金额

单位

公斤

台件

万元

个/次

个/次

万元

人次

万份

万元

代码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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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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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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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合计

 

 

 

 

 

 

 

 

 

 

 

 

 

 

 

 

 

 

 

1种子(含种苗)

 

 

 

 

 

 

 

 

 

 

 

 

 

 

 

 

 

 

 

2肥料

 

 

 

 

 

 

 

 

 

 

 

 

 

 

 

 

 

 

 

3农药

 

 

 

 

 

 

 

 

 

 

 

 

 

 

 

 

 

 

 

4渔机

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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