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农业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秋季农资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定于9月15日至10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季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我市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利益,确保我市秋季农业生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重点是农资专业批发零售市场,特别是县、乡集贸市场。检查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种子
生产、经营者的资质、证照及年检情况;生产、经营的品种是否经过审定;生产经营的种子质量、包装、标签是否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GB20464《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规定,重点是小麦种子的质量、包装、标签等;种子生产经营者是否建有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经营不再分装种子的有无拆包装销售。
(二)农药及植物检疫
生产、经营的农药是否证照齐全,是否有假冒伪劣农药,鼠药专营是否规范,是否有销售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和毒鼠强行为;经营的农作物种子是否有植物检疫产地检疫编号和调运检疫证书,是否执行植物检疫备案制度,小麦种子包装袋上有无检疫证明标识。
(三)肥料
生产、经营的肥料是否符合有关质量标准,重点是生产、经营复混肥、有机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调酸剂的质量情况。
(四)渔业苗种、渔机渔具
是否非法生产水产苗种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鱼药、鱼饲料、鱼粉生产者是否有许可证;是否超范围、超有效期生产;渔机仪器、渔具及渔具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二、检查方法
以县(市、区)为单位,采取拉网式检查的方式对所有农资门店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10月上中旬,市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10月中旬,省厅将组成督查组对我市秋季农资打假工作进行检查。一是听取各地农资打假工作汇报;二是检查市场;三是查阅执法案卷和有关资料。
三、几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