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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1年洛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做好各类招聘现场的安全保障。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招聘现场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大型招聘活动,要事前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招聘现场安全有序。
  (三)做好跟踪了解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了解机制。对在招聘现场初步达成意向的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要通过电话回访或实地调查等方式跟踪其实际签约情况。
  (四)做好总结和统计工作。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服务月活动情况,认真做好相关统计。请于2011年10月5日前,将服务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胡 军   杨 阳
  联系电话:63296371  63296051
  电子信箱:jykyy123@.163.com

  附件: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      
工作内容项目数量
开展宣传印发政策宣传品数 
开展登记总登记人数(截止9月30日) 
其中2011届毕业生人数 
困难毕业生人数 
提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提供职业指导人次 
发布岗位信息数 
提供就业推荐人次 
提供免费档案托管人数 
组织专场招聘会专场招聘会次数 
提供岗位信息数 
签订就业意向人数 
组织就业见习提供就业见习岗位数 
参加就业见习人数 
组织培训和鉴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 
参加创业培训人数 
开展就业援助开展就业援助对象人数 
实现就业人数 
其中少数民族毕业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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