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科〔2011〕36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关于印发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并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69号),按照科技部总体部署和安排,市科委作为本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推荐和组织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各相关区(县)科委可按照《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申报指南》要求,做好辖区内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流程和时间
1、各相关单位可在上海科技网下载有关附件,并按相应格式形成书面申报材料。
2、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材料电子文档(含汇报PPT)、区(县)科委推荐申报函,于2011年9月23日前报送到市科委高新处。
3、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市科委根据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基本条件和要求,进行初审,择优向科技部火炬中心推荐申报,科技部评估确定后批准建设。
三、申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