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2年北京市药品抽验工作计划的通知
(京药监市[2002]65号)
各分局、市药检所:
根据《
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下发2002年全国药品抽验工作计划的通知》(国药监市[2001]525号文)和《药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北京地区的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2002年北京市药品抽验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2002年是新修订的《
药品管理法》实施第一年,请各分局在总结2001年药品抽验工作基础上,结合本辖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分局要认真分析本辖区药品质量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落实药品抽验计划。要求计划中的抽验任务必须按时完成,超额部分不得超过2%。
二、各分局在执行药品抽验计划时,应坚持监督抽查和抽验检验相结合,以监督检查为主,抽样检验为辅的原则,在抽样前应该进行监督检查。
三、为了准确、及时地做好药品质量情况分析,各分局和市、区县药检所应按照《北京市药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规定完成抽验结果上报汇总和统计工作。
四、由市局负责组织对进行药物基础测试的药品监督和药品检验人员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开展此项工作。各分局应指定一名药物基础测试的督导员,具体负责药物基础测试的推广、实施和数据上报工作。
五、各分局要加强对抽验不合格药品的查处工作。对抽验不合格药品要件件立案,对涉案单位要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2002年北京市药品抽验工作计划
二OO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2年北京市药品抽验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2002年全国药品抽验工作计划的通知》(国药监市[2001]525号文)精神,结合北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药品抽验计划。今年全市计划抽验药品8000件,其中市药品检验所承担1500件,全检率要求不低于30%。各区县药品检验所承担6500件,另外增加药品基础测试4600件,具体任务分配见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