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何地何单位:填写申报者工作地区及单位名称。
(4)从事何工作:填写申报者在上述工作单位所从事的具体工作。
(5)证明人:填写能证明申报者上述工作经历的人的姓名。
(6)关系:填写证明人与申报者之间的关系。
22、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参加过何部门组织的何种传统工艺美术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
按照时间顺序填写由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专业院校举办的3个月以上的传统工艺美术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进修)。(附结业证书复印件)
23、何时、何地由何部门授予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称号、专业技术职称
申报者按时间顺序填写何时、何地由何部门授予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称号、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高级技师职称。
24、懂何种外国语言,熟练程度如何
没有学习过外语的申报者填写“无”;学习过外语的申报者熟练程度分为“熟练、能够简单沟通、不能沟通”三种情况。
“熟练”指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熟练使用外语;
“能够简单沟通”指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进行简单沟通、交流;
“不能沟通”指曾经学习过外语,但因长久未用,目前无法使用外语沟通、交流。
25、荣誉称号获得情况
指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如省级劳动模范等。
26、本人作品在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展会上获奖情况
申报者填写何时、何地、在何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何展会上获得何种奖励。
27、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社会团体、担任过何职务
申报者要详细填写何时、何地参加了何种社会团体,担任过何职务。
28、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的何种奖励;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
29、擅长何种传统工艺美术技艺,有何业绩,有何创新发明、研究成果的著作。(限1200字以内)
申报者根据本人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艺,结合工作实践,将自己擅长的传统工艺美术技艺特长进行总结。按时间顺序,简述申报者从事专业工作以来的业绩、创新发明以及在省级以上刊物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上发表的研究成果、论文、著作等。
30、参评作品简介及照片
申报者应概括填写参评作品的简要介绍(包括作品的材质、题材、创意、技法等内容,每件作品350字以内)及相应的8寸彩色照片。
31、由本人创作的主要作品简介及照片
申报者可提供未送审的本人创作主要作品的简要介绍文字材料和照片。(作品介绍及照片可另附)
32、本人同意上述填表内容(除工作单位地址、家庭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外)可向社会公示。填表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有效。
(1)《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评审过程中,须将申报者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申报者如不同意,则视为自愿放弃参加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的评审。
(2)申报者如确认此表中本人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
申报人应在此栏中签名,“年月日”按填表日期填写。
33、地方推荐意见
由地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填写推荐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者填写的情况是否属实;
(2)申报者是否具备参加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的资质,如属破格申报,需详细说明理由;
(3)对申报者艺德、技艺水平的评述;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上述内容填好后,由当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盖公章。
备注:关于作品长、宽、高的解释
面对作品:从左至右为长
从上至下为高
从前至后为宽
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申报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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