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五)档案管理。是否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将学生申请、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分年度归档;档案材料是否完备。
  二、检查工作安排
  此次检查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9月15日至9月30日)。市县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所列检查工作范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市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所辖学校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中职学校要按照教育局要求报告自查自纠情况。各市县教育局要在9月30日前将本区域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书面材料要对照检查通知要求逐条报告。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9月15日至10月10日)。10月10日前,教育厅将组织检查组对部分市县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及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向有关市县下达整改通知,同时向全省教育系统通报,问题特别严重的,将向其主管单位提出依纪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责任的建议,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检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开展自查总结
  各市县教育纪检监察、财务、职教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好本区域中等职业学校的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广泛了解学校自查自纠情况,坚决杜绝“走过场”,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教育厅成立由教育厅副厅长崔炳建为组长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检查工作(名单见附件)。各市县教育局要成立资助检查工作小组,组长由教育局领导担任,相关职能科室为成员。各中等职业学校也要成立资助检查工作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
  各地、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本次工作检查,切实加强领导,并根据本通知的检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职学生资助的相关文件,并根据本次工作检查的要求,组织好本市县、本学校的自查工作,撰写自查报告,按时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骥,0371-65796051,huangji@haedu.gov.cn。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