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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信委无锡市“十二五”节约能源专项规划的通知

  机械工业:淘汰落后的高能耗机电产品,发展变频电机、稀土永磁电机等高效节能机电产品,促进风机、水泵等通用机电产品提高用能效率,提高节能型机电产品设计制造水平和加工能力。
  化学纤维制造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前沿技术自主化、关键技术产业化、工程技术本地化。推广资源综合利用和废弃物资源化技术,实现节能减排。推进高新技术纤维产业化和应用。加速实现高性能碳纤维、芳纶、聚苯硫醚、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玄武岩纤维、聚酰亚胺、新型聚酯等高新技术纤维和复合材料的产业化,充分利用农产品、农作物废弃物和竹、速生林等资源,实现可降解、可再生生物质纤维及综合开发利用的产业化。
  (二)交通运输
  鼓励企业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排放车辆,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运输工具,大力淘汰老旧高耗能交通运输工具。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加快低排放标准运输车辆的更新速度,鼓励使用天然气、混合燃料等车辆,并引导企业使用大吨位车辆和专业车辆等高效运输工具。
  结合国家正在推进的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程,鼓励企业加快老旧船舶的淘汰和新船型的应用,对所有享受政府补贴的更新船舶,加装热泵、余热回收、减阻、废气处理等节能装备,鼓励双尾船等节能环保型营运船舶的推广。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构筑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新型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构建以优先发展公交,加快发展地铁,稳步发展出租,合理推进各种公共交通方式的城市交通发展模式,进一步扩大公共交通出行比例,优化市民出行方式结构。
  以交通行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全面提升交通行业的报务水平。结合区域经济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发展,加快公路客运的结构调整和资源重组。以现代物流为方向,加快实现交通物流的产业升级,积极推广运用先进的运输组织方式,加快发展多式联运和甩挂运输,提高全市物流整体发展水平。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绿色低碳交通发展中的杠杆作用,重点支持车船节能技术、新能源车辆、智能交通、船用岸电、轨道交通与快速公交系统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应用等,加强工程建设废料、废渣的重复利用和循环使用,加强低碳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运用。同时加快行业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传感网等先进技术,加快推进智能交通建设步伐,着力提高电话叫车覆盖范围,有效提高出租车的实载率,减少空驶和无效耗能及排放。
  (三)建筑、商用和民用建筑物
  新建建筑:严格实施建筑节能65%以上的设计标准,结合城市建设,开展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蓄冷、蓄热空调及冷热电联供技术,中央空调系统采用风机水泵变频调速技术,节能门窗、新型墙体材料等。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物的利用。全市乡镇镇区以上范围非粘土新墙材建筑竣工面积占总建筑竣工面积88%以上,无锡市、江阴市、宜兴市主城区、新区实现“禁粘”,实现无锡市、江阴市、宜兴市主城区、新区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家用及办公电器:实施能效标准和标识,推广高效节能电冰箱、空调器、电视机、洗衣机、电脑等家用及办公电器,鼓励采用热泵技术产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待机能耗,规范节能产品市场。
  照明器具:实施照明产品能效标准,提高高效节能荧光灯使用比例。推广稀土节能灯等高效荧光灯类产品、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及电子镇流器,减少普通白炽灯使用比例,淘汰高压汞灯,实施照明产品能效标准,提高高效节能荧光灯使用比例,鼓励使用LED高效节能灯和太阳能电池LED一体化灯具,推广LED高效节能灯在景观照明和亮化工程上的应用。
  (四)公共机构节能
  组织开展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在新建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中的试点和示范。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统筹兼顾节能投资和效益。抓好新建建筑节能设计,强化对新建建筑节能的全过程监管。加强既有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开展既有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试点和示范,并做好试点成果的推广工作。
  加快用能设备节能改造,推广先进节能产品和技术。逐步淘汰高能耗的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用电设备;优先采购高效节能环保产品。对耗能量大的空调、电梯等用能设备,在综合考虑基础上,采用变频调速、无功补偿等节电技术进行节能改造,提高能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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