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2010-2011学年度应负担资金情况由省资助中心另文通知。各高校要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要求进行各项资金的划拨,凡在12月1日(含当日)以前未汇款到账的高校,将予以通报。
四、信息录入及借款合同管理
(一)借款学生基本信息核对。高校要严格按照助学贷款的基本要求,对借款学生的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身份证信息与学籍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助学贷款。
(二)借款学生基本信息的录入。高校录入贷款学生基本信息时,要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一致,避免学生毕业后因基本信息不完整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三)借款学生合同的规范管理。各高校对领取的空白合同数、使用数、作废数、剩余数都要在开行系统内进行详细登记。其中,剩余空白合同要妥善保管留待下一年继续使用;作废的合同要统一收齐登记,在省资助中心通知的时间内上交,由省资助中心会同开行河南省分行集中销毁。
五、其它有关问题
(一)今年开学较晚的高校要在新生开学后尽快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贷和信息录入上报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资产质量分类表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不再上报,该项功能已经从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中取消。
各高校要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均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附件:1.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基本账户信息登记表
2.开行新助学贷款系统学校基本信息情况核对表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基本账户信息登记表
××××高校名称(电子签章):
联行行号
| 开户行
| 账户名称
| 账 号
| 所属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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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位
| 工行郑州分行科学大道分理处
| 郑州大学
| 1234567890
| 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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