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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我省高校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安排意见

  各高校2010-2011学年度应负担资金情况由省资助中心另文通知。各高校要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要求进行各项资金的划拨,凡在12月1日(含当日)以前未汇款到账的高校,将予以通报。
  四、信息录入及借款合同管理
  (一)借款学生基本信息核对。高校要严格按照助学贷款的基本要求,对借款学生的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身份证信息与学籍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助学贷款。
  (二)借款学生基本信息的录入。高校录入贷款学生基本信息时,要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一致,避免学生毕业后因基本信息不完整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三)借款学生合同的规范管理。各高校对领取的空白合同数、使用数、作废数、剩余数都要在开行系统内进行详细登记。其中,剩余空白合同要妥善保管留待下一年继续使用;作废的合同要统一收齐登记,在省资助中心通知的时间内上交,由省资助中心会同开行河南省分行集中销毁。
  五、其它有关问题
  (一)今年开学较晚的高校要在新生开学后尽快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贷和信息录入上报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资产质量分类表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不再上报,该项功能已经从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中取消。
  各高校要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均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附件:1.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基本账户信息登记表
  2.开行新助学贷款系统学校基本信息情况核对表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基本账户信息登记表

  ××××高校名称(电子签章):

联行行号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所属城市

12位

工行郑州分行科学大道分理处

郑州大学

1234567890

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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