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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的通知

  六、专业分工负责。各专业科负责本专业套表的审核评估工作,并对各县区基层单位的普查表集中会审,不合格的报表一律退回填报,同时配合市普办做好个体表的数据质量审核工作。

  七、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为保证普查报审核评估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县区、各专业科室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本级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市普查办反映。

  八、严格要求,确保质量。各级普查机构必须按要求严格把好普查的“自审、初审、会审、终审”四关。每张普查表须经填表人自审、专业初审、市(县)普查机构会审和市普查办终审四关,确保每个单位经济普查表表面整洁,字迹工整,项目齐全,逻辑严密,严防出现单位表种不齐、行业普查表错填、各类普查表漏项和无签字盖章等重大质量隐患,凡审核不合格的报表,一律要求重新填报。

  九、规范普查资料的收集、领取交接制度。普查表的收集、领取交接必须严格进行登记,确保普查资料不丢失,确保普查资料的完整性。

南宁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宁市统计局
二OO五年二月四日

  附件:
  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会审工作安排

  1、个体会审时间安排:

审核时间

审核单位

2月21日

兴宁区、高新区、邕宁县

2月22日

新城区、华侨投资区、武鸣县

2月23日

城北区、江南区、隆安县

2月24日

永新区、经开区、马山县

2月25日

上林县、宾阳县、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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