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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统计局关于我市200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报考手续和费用

  (一)报名时间

  2005年4月10日至5月30日

  (二)报考方法

  报考人员必须填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到南宁市统计局人教科领取),经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公章后,携带本人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均为原件)、一寸免冠近照两张(同一相底)及报名费到南宁市统计局人事教育科(南宁市嘉宾路1号 市政府1号办公大楼7楼705室)报名。自治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按规定条件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考费、材料费

  根据桂价费字[2003]20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次10元,每科考务费45元、试卷费10元。每个级别的报考费为120元(不含教材辅导材料),考试用书:初级30元、中级60元;学习指导与习题初级18元、中级35元;考试大纲:初级6元、中级8元。

  五、考试用书订购及有关事宜

  (一)根据国家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的通知,2005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指定用书和考试大纲复习指导有较大的修改,报名时需征购有关材料。

  (二)200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标准化考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填涂信息点作答,答题卡送全国考办集中机读阅卷。

  六、考前培训工作

  为了提高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合格率,自治区统计局举办2005年统计专业初级、中级培训班,培训班以国家统计局新编的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指定用书配套的《考试大纲》为主教材,按照全国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的要求,重点讲授要点、难点,同时进行重点的模拟训练。初级培训班每人收费250元,中级培训班每人收费400元,有意参加培训的考生,请在报名时,一并办理培训手续。

  七、组织领导

  南宁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市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

  今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各单位领导务必给予重视,各主管部门、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所属单位及有关人员报考,以保证我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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