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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05年南宁市统计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9、突出统计部门的特点,重点查处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上弄虚作假、以数谋私行为;违反财经纪律,为小集团和个人捞取好处的行为;在干部任用上,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行为;违反中纪委提出的“五不准”的行为等。

  四、继续深化改革,切实加强治本抓源头工作

  10、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领导干部辞职、交流、任职回避、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坚决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11、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重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市政府和国家统计局、自治区统计局公布取消、调整、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规范备案、核准的范围和程序。完善“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和许可工作机制,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后续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监控机制,防止审核项目中的不正之风。

  12、以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为重点,深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落实财政部门预算、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措施。

  13、继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公开监督保障措施,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加强行政监察,促进依法行政

  14、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加强对行政执法科室运用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权责一致,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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