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党内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坚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不断完善监督措施,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党组、纪检组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支部委员、党小组长与党员谈话制度,使廉政谈话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形成全党动手抓党风的良好局面。继续落实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述职述廉等制度,规范程序,务求实效。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与监督机制。积极配合市监察、审计部门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
二、推进统计部门行风、政风建设
3、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加强对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GDP核算改革和县域经济评价工作的监督,注意从源头上解决数据质量问题,维护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和权威性,努力做到“不出假数”、“真实可信”。
4、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把“求真务实”作为统计部门廉政文化的核心内容,使广大统计工作者牢固树立统计职业意识。
5、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5]1号)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统的进程。加强普法教育和执法检查工作,落实好《
行政许可法》、《
行政监察法》、《
统计法》。探索行政监察与统计执法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完善对统计工作、统计数据和统计行为的监督检查,维护政府统计的权威。
6、坚持依法行政,杜绝机关及其事业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
7、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和“市民评议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促进政风、行风建设。
三、认真抓好信访和查办案件工作
8、重视信访工作。按照国务院新颁布的《
信访条例》的要求,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分析信访举报信息,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