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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初级卫生保健规划(2001-2010年)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初级卫生保健规划(2001-2010年)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发〔2006〕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胜各族自治县初级卫生保健规划(2001-2010年)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龙胜各族自治县
初级卫生保健规划(2001----2010年)
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2001----2010年)》(桂政发〔2004〕11号)要求,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04年颁布了《龙胜各族自治县初级卫生保健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确定了2001----2010年龙胜初级卫生保健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策略措施。为检验实施规划五年的成果,做好迎接自治区组织的中期评估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评估方案。
  一、评估指导思想和目的
  对《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既是推动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也是《规划》实施过程的必要环节。评估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事求是地深入了解我县实施《规划》,加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方面取得的新进展,采取的新措施,积累的新经验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掌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为全面落实《规划》规定的目标和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及措施,进一步推动《规划》的落实,促进龙胜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评估原则
  (一)全面与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对《规划》的所有领域进行从执行过程到实施结果的全面评估;对各个领域中的重点指标进行重点评估,要突出初级卫生保健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在评估工作中,既进行定性分析,侧重质的描述,又进行定量分析,侧重量的说明,两者有机结合。
  (三)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原则。既运用静态评估对指标现状进行分析判断,横向比较,看是否达标;又通过动态评估对指标的发展状态进行分析评价,纵向比较,看指标的发展趋势。
  (四)评价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既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又将评价的结果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加以认识和总结,对下一步《规划》的实施提出具体的指导性意见。
  三、评估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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