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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统计台帐检查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统计台帐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

  为了夯实农村统计基础,进一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确保农村统计数出有据,经研究决定,从2005年起每年定期对农村统计台帐进行全面查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辖区范围内从事农村统计调查工作的各县、区、开发区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村均列入检查范围。

  二、检查对象

  1、县、区、开发区级农村统计台帐

  2、乡镇、街道办事处级农村统计台帐

  3、村级农村统计台帐

  三、组织方式

  检查工作由市统计局统一组织进行。分县、区对农村统计台帐进行检查,各县、区、开发区负责收集台帐资料,送交市统计局检查。

  四、检查的内容

  1、检查农村基本情况是否建有台帐;

  2、检查主要粮食作物、甘蔗、蔬菜、水果、林业、生猪、家禽和水产品等生产情况是否建有台帐;

  3、检查统计台帐资料是否连续、完整;

  4、检查台帐数据是否与上报数据衔接。

  五、检查台帐的建立年限

  1、今年检查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三级2000年至2004年统计台帐的建立情况;

  2、从2006年起每年对上年度的台帐进行检查。

  六、检查办法

  台帐的检查工作采取集中送检的方式进行。各县区统计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县、区、开发区本级及所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村的台帐资料收集送到市统计局农村科,由市统计局组织人员逐一进行检查。

  七、检查时间安排

  1、2000年至2004年的农村统计台帐检查工作安排在2005年11月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县区名称

检查时间

县区名称

检查时间

兴宁区

青秀区

11月10日

武鸣县

隆安县

11月15日

江南区

西乡塘区

11月11日

马山县

上林县

11月16日

良庆区

邕宁县

11月14日

宾阳县

横 县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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