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统计台帐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
为了夯实农村统计基础,进一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确保农村统计数出有据,经研究决定,从2005年起每年定期对农村统计台帐进行全面查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辖区范围内从事农村统计调查工作的各县、区、开发区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村均列入检查范围。
二、检查对象
1、县、区、开发区级农村统计台帐
2、乡镇、街道办事处级农村统计台帐
3、村级农村统计台帐
三、组织方式
检查工作由市统计局统一组织进行。分县、区对农村统计台帐进行检查,各县、区、开发区负责收集台帐资料,送交市统计局检查。
四、检查的内容
1、检查农村基本情况是否建有台帐;
2、检查主要粮食作物、甘蔗、蔬菜、水果、林业、生猪、家禽和水产品等生产情况是否建有台帐;
3、检查统计台帐资料是否连续、完整;
4、检查台帐数据是否与上报数据衔接。
五、检查台帐的建立年限
1、今年检查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三级2000年至2004年统计台帐的建立情况;
2、从2006年起每年对上年度的台帐进行检查。
六、检查办法
台帐的检查工作采取集中送检的方式进行。各县区统计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县、区、开发区本级及所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村的台帐资料收集送到市统计局农村科,由市统计局组织人员逐一进行检查。
七、检查时间安排
1、2000年至2004年的农村统计台帐检查工作安排在2005年11月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县区名称
| 检查时间
| 县区名称
| 检查时间
|
兴宁区
青秀区
| 11月10日
| 武鸣县
隆安县
| 11月15日
|
江南区
西乡塘区
| 11月11日
| 马山县
上林县
| 11月16日
|
良庆区
邕宁县
| 11月14日
| 宾阳县
横 县
| 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