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崇 自治县文化局副局长
龙宪忠 自治县体育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刘曼萍 自治县旅游局副局长
于立民 自治县工商局副局长
吴昌琼 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石建革 自治县卫生局副局长
龙怀军 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黄家贵 自治县红十字会秘书长
高正明 自治县法制办
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艾滋病防制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石建革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龙怀军、石庆荣同志担任,陈基平、吴代忠、姚群、胡海云、杨进兵为办公室成员。
二、工作职责
(一)工作委员会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全县艾滋病防控工作,制定全县工作规划,督促各部门职责的落实,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部门工作完成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
2、确保开展工作所需经费的落实。
3、定期评估各部门工作实效,对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指导并协调解决。
4、负责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监管。
(二)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1、发展和改革局职责
(1)负责将艾滋病防治规划纳入县经济和发展计划。
(2)将艾滋病防治机构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列入基本建设计划。
2、财政部门职责
(1)负责根据艾滋病疫情控制需要安排防治经费,落实配套经费,保证必要的健康教育、人员培训、疫情监测、防治能力建设和患者救治的经费。
(2)积极支持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改善艾滋病防制基础设施,改善防治条件。
(3)会同有关部门对防治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效益评估。
3、卫生部门职责
(1)当好各级政府的参谋,配合政府制定艾滋病防治规划和工作方案,协调和指导实施。
(2)负责组织艾滋病疫情监测与管理,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为评价艾滋病防治措施效果提供科学依据。组织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技术指导。
(3)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基础资料的收集、分析、评估和反馈,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的初筛、自愿咨询检测及针对高危人群进行行为干预,预防艾滋病的进一步传播。
(4)负责艾滋病防治机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和其他各类从事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及管理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5)作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继续加强血液及血制品管理;严格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器械、艾滋病病人医疗废弃物的消毒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性病医疗服务市场,杜绝不规范诊治行为,依法取缔无照行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