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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劳动情况年报及2006年劳动情况定期报表的通知


  2、定期报表:

  2006年,各季度定期报表在季末最后一个月 3 0日前报市统计局(三季度报表提前到9月25日前上报)。基层单位上报县区 统计局的时间为季末最后一个月25日。

  六、做好2005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的有关要求

  1、全面维护更新劳动工资统计单位字典库。

  各县区要在2005年本县区劳动情况统计单位字典库的基础上,参照本县区经济普查反馈的单位名录,按照劳动情况统计口径,清理、补充、完善本县区的单位字典库,在此基础上形成新的劳动情况统计单位字典库,并以此范围布置2005年年报。

  2、加强报表的搜集工作。劳动情况统计年报和定期季度报表都要以基层单位报表为基础数据,因此,要求各县区要加强基层单位报表的填报工作,达到100% 的收表率,没有基层报表作依据的,不能自行估数上报。我局将对各县区的基层报表收表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基层报表报送必须实行双签章制度。

  3、加强报表基础数据的审核工作。一是对关键指标的审核,如期末人数、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总额等指标要认真审核;二是对行业和经济类型分组的审核。

  4、做好数据的审核评估工作。对基层报表必须严格把关,审核平衡后才组织录入;对综合报表要根据县区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实际情况,进行横向和纵向评估;年报和季度报表都要求写出书面评估报告。对数据变动超过15%幅度的统计指标要有文字说明,这项工作将作为劳动工资定期统计报表考核的依据。

  5、2006年继续执行劳动情况统计台帐制度,要求全市的填报单位必须建立统计台帐(市区单位的台帐由市统计局统一印制),各县区统计局也要按照我局“关于建立县(区)劳动情况统计台帐的通知”精神及统一格式建立县区劳动情况统计台帐和基层填报单位统计台帐,此项工作列入县区统计局工作考核内容,每年第四季度进行检查。

  6、各县区要加强全局观念,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定的时间上报劳动情况统计报表,确保全市劳动情况统计报表如期上报。对迟报、拒报而影响到全市无法按时上报的县区,我局将依法予

  以通报批评,同时按规定扣分。报表报出两天内必须派人值班以备核查数据(节假日不例外)。

  7、各县区统计局劳动情况统计报表处理程序统一使用 SARP2000 。

  8、各县区上报市统计局年、季报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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