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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劳动情况年报及2006年劳动情况定期报表的通知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劳动情况年报及2006年劳动情况定期报表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劳动综合统计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及全区人口社会科技劳动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为了全面做好我市2005年劳动情况统计年报及 2006 年劳动情况统计定期报表工作,确保年报和季度定期统计报表按时、按质、按量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各县区(含城区、开发区,下同)属和乡镇属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包括国有、集体、其他单位),均实行县域、区域管辖单位统计的方法。

  二、报表的布置方式和资料收集渠道

  劳动情况统计年报和季度定期统计报表,采取由各级统计部门层层布置的方式,报表由基层单位填报,资料逐级汇总上报。

  三、报表内容

  1、年报:

  (1)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 I301表);

  (2)单位从业人员变动情况( I302表)。

  2、季度定期报表:

  (1)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 I401 表);

  (2)单位从业人员变动情况(I402表)。

  四、指标变动情况

  1、年报:

  “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I301表),在2004年年报指标的基础上,在“年末人数”按用工期限分组中增加了“临时职工”的分组内容,指用工期限不到一年的职工。

  “单位从业人员变动情况”(I302表)表式内容不变,行业分组按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小类分组,填写四位代码。

  2、定期报表

  “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I401表),和“单位从业人员变动情况”(I402表)指标内容不变。

  五、上报时间

  1、年报:

  各县区首先要做好本县区2005年劳动工资统计年度预测数据,并在2005年12月15日前报送市统计局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科(预测数据统计表另发)。

  2005年县区劳动情况年报采取由市统计局集中审核和各县区集中交叉审核的方式收取年报表,时间为2006年 1 月 25-28日,请各县区在这一时间段前,完成好本县区的年报工作,按时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年报工作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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