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对县、区统计局工作目标综合检查考评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本局各科(室、站、中心):
为了全面落实县、区统计工作目标,加强我市统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整体水平,根据南统字[2003]56号、57号、南统办字[2004]6号文件精神,对六县、六城区统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检查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评内容:
(一)由市统计局各专业科室负责检查考评的指标内容为《南宁市县、区工作目标综合考评暂行办法》(南统字[2003]56号)及《南宁市县、区统计工作目标综合考评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南统办字[2004]6号)所规定的“统计报表上报时间”、“报表数据质量”、“专项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网站建设”、“统计台帐”等指标。
(二)现场检查考评的指标内容
1. 统计法制工作检查考评的指标内容为2005年度县、区法制工作责任书设置的考核指标任务及南统办字[2004]6号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内容。
2. 其他检查考评的指标内容为《南宁市县、区统计工作目标综合考评暂行办法》(南统字[2003]56号)及南统办字[2004]6号文件规定的如下内容:
①统计资料整理指标包括:
一是编辑、印刷年度统计资料。即2005年度经过加工编辑整理、内容全面、有统一的封面、有目录、有编辑说明,符合书籍出版要求。月、季度统计信息内容齐全,有统一的封面,有目录,统一印刷,定期发行,装订成册,各专业基层报表分类装订整齐划一,有封面。
二是根据工交、贸易外经、农业、人口、固定资产投资等科室设计的统计台帐是否建全。
②其他统计工作。包括制定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统一印刷成册,做到人手一册。做好2005年度所有上级或本级部门下发的文件、按照文秘管理要求进行登记、编号、装订、归档,有目录,分类装订整齐,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政令畅通,按时上交2005年度工作总结及2006年工作计划。
二、检查考评形式、方法
1. 各县、区统计局就落实年度各项工作目标情况写好书面总结,在此基础上,由市局检查考评组分别对受检单位进行检查考评。
2. 检查考评组采取查询有关文件、材料、记录(除专业科室负责考评的指标内容外)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