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涉企收费目录,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若干规定》和市人民政府落实扩大开放优惠政策、创造宽松的投资环境的有关规定和措施,解决向企业的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
(五)继续纠正违规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代币购物券(卡)的不正之风。
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纠风办等部门《关于严肃查处违规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代币购物券(卡)问题的通知》(新政纠字〔2002〕12号)和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新政纠字〔2002〕12号文件通知的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扩大宣传教育面,不留死角,不搞下不为例。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凡发现违规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代币购物券(卡)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公开曝光,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违规印制发售代币购物券(卡)的商贸企业予以经济处罚。市、区纠风办要会同工商、银行、税务、审计、经贸等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发挥综合优势,维护我市正常的金融和经济秩序,使违规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代币购物券(卡)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治理。
(六) 继续治理公路“三乱”问题,巩固我市辖区内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成果。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继续严把政策关,有乱必查,做到政策不变,口子不开,反弹摘牌,重点治理。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今年要重点开展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收费站点工作。严格规范上路执收、执罚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公路“三乱”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治理成果得到巩固和提高,保证公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七) 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和创建行风示范窗口活动,促进部门和行业改进作风,推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开展。
要按照行风评议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基层站所的行风评议和行风专题评议。
基层站所的行风评议由各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市纠风办负责督促、指导、考核。各区要选择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和街道办事处开展行风评议。市国税、地税、交通、公安、邮政、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组织好对本系统基层站所的行风评议。
行风专题评议由市、区两级分别组织。今年的行风专题评议要紧紧围绕市政府提出的创造宽松投资环境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要求,结合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以及“三优一满意”、“争创文明机关,争做人民公仆”活动,组织对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行政效率、政风建设的专题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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