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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2003年纠风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2003年纠风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3〕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纠风办《2003年纠风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三年三月二十日

  2003年纠风工作安排意见

  2003年,我市的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局纪委第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继续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综合管理,从改革入手,深化纠风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一、2003年纠风工作任务

  (一) 以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为重点,继续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根据自治区关于全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等所办的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对列入招标采购范围的药品实行地州市组织集中招标采购的规定,把市局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均列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实行全市联合招标采购。卫生、纠风、药监、工商、物价、经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加强对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克拉玛依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

  法》的规定进行招标和实施监督。严格规范招标行为,确保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加大招标采购全过程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招标采购中的假招标、规避招标、违规操作、未经批准擅自招标、中标后不履行合同和向投标企业乱收费、不按规定向患者让利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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